一年前,央视《每周质量报道》以“追踪神秘胶囊”为题揭露称,来自河南省台前县的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几乎全国各地都有哮喘病人服用过此药,并在服药半年到一年后,均出现相似的异常反应:手抖、骨质疏松等。经国家药监局统计,至少已有20多人因此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天津市市民康某一家三口竟然是售卖该假药的主要源头之一,且在该事件被披露后仍顶风而上,依旧大肆贩卖,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和影响。近日,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2万元;康某的妻子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7万元;康某的嫂子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三名被告人被查获后,均否认所有犯罪事实。石某交待称,2002年底左右,她和康某所开饭馆生意不好,发现饭馆周围有人卖河南台前县“马敬泉”生产的甲茸壮骨通痹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两种药,生意红火,康某就提出也卖药挣点钱。此后,康某按药瓶上的联系电话给“马敬泉”去了电话,后来,自称“马敬泉”的人来到康某家里,与康某见了面。康某告诉她,“马敬泉”说她家房子地点不错,挺隐蔽,适合干邮寄药品,现在这两种药决定不从河南邮寄,愿意把客源(买药人)都转给康某接手,继续供给买药人。“马敬泉”负责给药,他们负责转卖给买药人。这两种药进价都是14元/瓶,他们的卖价是17.5元/瓶。石某称,药的销路很好,记得汇款最多的一笔达到5000多元。石某承认自己卖药没有经营执照,且这两种药有没有批准生产文号,她也不清楚。
康某的嫂子朱某也交待称,2003年四五月份,她看到康某两口子卖药挣了钱,而当时自己在家呆着没事可干,便也想卖药,并得到康某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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