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浩):3月11日,天津市和平、河西、河北等区卫生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天津华侨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及涉嫌座堂行医的天津市广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广东路药店、中山路店药店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通报检查和执法结果。
天津市广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
在对天津市河北区广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店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内“身心康抵抗力胶囊”促销员李凤英以医生名义进行义诊,进行血粘度检测,兜售药品;“蚓激酶肠溶胶囊”促销员谭方清以医生名义进行心脏病治疗以及各种血液病的检测,并以此出售药品;促销员藤荣以医生名义进行义诊,出售保健品;李志强以医生名义对病人心血管、肾脏、前列腺、心肺进行检查,向病人兜售药品。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
天津市广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
检查中发现坐落在河西区的天津市广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路药店有下列违法行为:
1、该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设置两个诊室,现场正在进行糖尿病、前列腺病诊疗活动;
2、从事糖尿病医学诊疗活动的刘宏只能提供原市红十字会医院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从事前列腺诊疗咨询的郭学诚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3、该药店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擅自在3月9日出版的《今晚报》刊登医疗广告。
天津华侨医院存在涉嫌超范围进行诊疗活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坐落在和平区天津华侨医院有下列违法行医行为:
1、该院蒙药科、糖尿病科、消化道结石科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科室设定不符;
2、对15名医、护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其中2名人员执业类别为公卫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符;6名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地点与诊疗地点不符。
上述机构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非法或违法行医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予以取缔,收缴了非法行医的药品和器械,或者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活动。
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迅速对上述机构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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