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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夏医院发布虚假广告 患者术后病情反加重

http://www.enorth.com.cn  2006-03-29 09:24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经深入调查,该局认定杭州华夏医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鉴于此案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因此日前该案已被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患者术后病情反加重

  2005年7、8两月,杭州华夏医院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医疗广告,称该院“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经临床验证,一般术后24小时疼痛减轻,肿胀消失……”等。

  广告发布后,浙江全省各地有38位患者先后于2005年7月至11月到该院接受“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该院共收取医疗费用近25.5万元。但术后患者反映,他们非但没有痊愈,还不同程度出现了声音嘶哑、咳嗽、恶心等症状,有的患者甚至连生活起居都不能自理了。

  今年3月初,38名患者联名向浙江省工商局投诉,该局迅速成立专案调查小组,进行了突击调查。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王侃就此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专设“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杭州华夏医院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成为我国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而获罪的第一人。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经深入调查,并向权威医疗机构及专家咨询,该省工商局认定华夏医院发布的广告属典型的虚假医疗广告。首先,“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是医院自己虚构的;其次,目前国内外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治疗指南中都没有“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这一方法,该手术的疗效和安全性未获学术界认可,宣称“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更是虚假夸大;再则,任何手术都存在一定风险,广告却宣称“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

  据介绍,此前工商部门处理虚假广告的做法,一般根据《广告法》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该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明确表示,“广告主……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鉴于杭州华夏医院发布违法广告后,给38位患者造成了严重后果,已符合国家追诉标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稿源:东方早报  编辑:陈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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