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和整治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对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专科特色门诊部、诊所),检查覆盖面达100%。二是确定了重点检查内容为: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管理;医院制剂的管理;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理情况;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的合法性;国家重点监控的大型医疗设备、Ⅱ类、Ⅲ类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和管理;购进的医疗器械无注册证或注册证已过期,或实际名称与注册证不符;口腔科非法加工使用烤瓷牙;监督抽验质量不稳定或质量可疑的药品(中药饮片)。三是要求全系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规范和整治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站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依法、严肃、认真地加以落实;并结合学习贯彻《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纠错的方法,规范医疗机构药械购进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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