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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规定有6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禁止养猫狗

http://www.enorth.com.cn  2006-07-11 09:56
 

 
 
 
 

  记者从成都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公室获悉,目前,成都团市委、公安局等部门正在参与起草《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其中详细规定了家庭、学校、国家机关等主体对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应尽的责任。该《条例》年内有望出台,这将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方面的法规。

  据了解,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引起成都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重视,多次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有关部门起草的《条例》草案中有“家里有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养猫、狗等宠物”,“开车外出时,家长不得让未成年人坐副驾位置”等规定。

  成都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条例》草案已经进行多次听取意见和讨论,下一步还会请青少年事务工作者、律师、资深的法学家等进行讨论,此外还会到社区、学校等去听取意见,以增强操作性。该负责人表示,《条例》还将规定社区和物管应尽的责任。

 
稿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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