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健康之家 > 健康资讯 正文
关键词:
 

“齐二药事件”的受害者至今仍未获得相应赔偿

http://www.enorth.com.cn  2006-08-16 08:25
 

 
 

2006年重大健康事件盘点

 
 

  记者今天从“齐二药事件”一名死者家属处获悉,截至目前,该事件的受害者仍未获得相应赔偿。这位名为周桂全的男性患者,是在今年4月27日发生的“齐二药事件”中不幸死亡的。直到今天,他的儿子周建洪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一趟广东,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情进展。

  “我得到的最新情况是,广东省司法厅已派律师介入,就理赔事项与我们商讨,目前一份‘未对家属和公众开放的’理赔方案已由司法厅上报省政府,但现在还没见到批复。”周建洪说。

  一直对在“齐二药事件”中的患者进行跟踪服务的赔偿律师团发起人陈北元向记者证实了以上说法。他介绍,律师团为患者作出的方案是:由责任人作出惩罚性赔偿,但鉴于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应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周建洪告诉记者,从事件发生到现在,他一直都在期盼有一个部门能主动定期召开相关通气会。由于目前还没有收到最终的医疗鉴定报告,他现在担心的是,11名死者的上报数字中,能不能确定有他的父亲。

  值得人们反思的是,“齐二药事件”尚未平息,“欣弗事件”又起波澜。陈北元认为,如果说“齐二药事件”是由假药引起的话,那么刚刚发生的“欣弗事件”则应该是劣药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和劣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合格的药,只是因个体差异造成了某些人的过敏或休克;而后者的性质恶劣得多,它是由于生产流程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药物不合格。

  “可目前不论专业人士还是非专业人士,仍将其称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实在是不应该。”他说。

  陈北元认为,在短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同类事件,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的。这不仅说明当前药品监管不到位,更重要的是,这也表明了整个医药体制出了问题。

 
稿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安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