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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现职业医闹 专帮患者向医院索赔从中提成

http://www.enorth.com.cn  2006-10-20 09:11
 

 
 
 
 

  不久前的一天早晨,在大连市某医院住院部大厅,40余名披麻戴孝的“患者家属”将花圈、横幅摆放在医院大厅中,并准备在医院大厅内为患者烧纸,后被制止。一行人哭天喊地,泪流满面,欲要向医院为患者讨个说法。

  有主事者与医院领导交涉,开口要80万元赔偿,否则家属将不撤离医院,同时扬言,如不给钱就要卸医院领导的腿。到了中午时分,由于医患双方没有达成意向,40余名“患者家属”便在医院大厅席地而坐,吃起了盒饭。这时,其中一中年妇女向旁边的一位男士发问:“这个病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是大连人吗?”原来,自称是患者家属的中年妇女为患者喊冤哭了一个早晨,却不知患者姓甚名谁、何方人士,更不知道究竟“冤”在何处。

  受雇上医院闹事后分提成

  据知情人透露,这些“患者家属”中有一大部分并非与患者有关系,而是受人雇用专门到医院讨债的。有人给这部分人起了个名字叫“医闹”。而且,这些“医闹”越来越职业化,有专门的组织,有详细的提成分配,还有专门的业务员。业务员专门在各大医院太平间或ICU、脑外科、胸外科、妇产科等高风险的病房来回穿梭,一旦看到患者家属为死者料理后事或对医院心存不满,他们就立即上前揽“生意”,承诺为患者向医院索要赔偿。一旦索款成功,再按比例提成。知情人透露,一个“医闹”团体最少有10余人,最多的数十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工作,为社会闲散人员。

  声称“不给钱就卸腿”

  近日,我市某大医院院长的日子实在难过,每天都有30余人聚集在医院办公楼或其住宅处,声称医院不给钱就要卸院长的腿。原来,不久前一患者在手术麻醉时出现术后并发症,导致患者术后左腿麻木,行动不便。起初,患者家属与医院交涉要求赔偿,由于这种术后并发症属于正常的麻醉风险,而且在手术意见书上也有明确标注,但医院还是请来了最好的专家,并将患者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之后,患者的腿麻木状况有好转,可以正常行走。但家属仍不满意,坚持要赔偿,双方交涉不成,医院劝家属通过正常的医疗鉴定或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可家属坚决不做医疗鉴定,也不想打官司,就是想向医院要赔偿。

  意向达不成,几天后,患者家属突然从三四个人增加到30余人,而且个个身上文着青龙白虎,气势汹汹闯入院长办公室。这时,家属起初索要的20万元赔偿已经上升到50万元,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某中一威猛男子指着院长鼻子说:“你少废话,赶快给钱,否则我们知道你家住哪里,知道你老婆孩子在哪里,再不给钱,信不信我们让你孩子的腿也瘸了。”双方僵持不下,一伙人就天天在医院几位领导的办公室和住宅处溜达,采取跟踪、打恐吓电话、半夜不停敲打院长家门等方法来威胁,导致医院几位领导平时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医闹”逼签“屈辱条约”

  近日,记者在各大医院采访时得知,“医闹”一族的闹剧并非在一两家医院上演,几乎所有的医院都遇到过这样的麻烦。有的医院经不起折腾,就不得不接受“屈辱条约”,多则几十万元,少则几万元不等,而有的医院经济条件不允许或根据不吃“那一套”,于是被搅得“暗无天日”。

  据了解,“医闹”更喜欢民营医院,因为民营医院相对来说很看重自身的声誉,并且,处理赔偿也比公立医院的手续要简便许多。针对“医闹”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一些患者、律师及医院负责人。大家站在各自的利益上,虽然看法各有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减少医患双方的矛盾,不要使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白热化。

  患方:打官司难啊!

  在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地听到患方这样说:“打官司难啊!耗费时间长,中间环节多,别人去医院一闹就拿到钱了,可能比打官司拿到的还多!如果可以,我们也愿意闹一闹!”据分析,出现“医闹”现象有五个原因:法制意识淡薄,相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家属经济条件不够好,被高额诉讼费“吓”倒了;医院的态度傲慢;法律程序冗长,对普通百姓来说,他们觉得花那么多精力和时间不值得;得理不饶人,想取得更大的利益,“看别人都闹成了,我也闹”,受从众心理影响。有专家认为,“医闹”是当前我国医患矛盾日趋突出滋生的一种新型的不正常的“职业”,充分暴露出我国当前医患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

  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患方往往抱着高额索赔目的来寻找医疗行为上的不足和缺陷,医学科学的博大精深加之疾患的复杂性,医疗行为中难免百密一疏,虽然该疏漏可能与损害后果无关或关系很小,但对患方来讲无疑抱有重大期望,双方以此协商达成一致满意结局的可能性极小,对此如果患方仍抱有过高期望,也知道通过法律途径不可能达到满意结果,就难免会采取进一步过激手段。

  律师: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

  针对“医闹”现象,记者采访了几位律师。他们认为,“医闹”的一切行为可以说都属于违法,严重的可能导致犯罪。

  根据医院调研情况,通过“医闹”而获得高额索赔的情况并不多,即使有个别高额赔偿,也是医院确实有医疗过错,患者应该得到的赔偿。毕竟大多数医院都是公有制,医院领导层作为国有资产经营者,受国家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制约,不可能畏惧“医闹”而违背原则处置国有资产。

  律师提醒医患双方,一旦出现医患纠纷,患方应理智、理性,可以通过专业律师、专业医生与医院据理协商,积极沟通,要让医院明确认识到自己存在的医疗不足、医疗过错,从而获得满意的赔偿额。而医院如何预防避免医疗纠纷,预防的措施也很多。首先,医院要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重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来化解医患双方矛盾,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

  医院:赔钱却被抓“把柄”

  一位医院院长公正地对医疗纠纷作出分析,他说,医疗纠纷不外乎有三种情况:第一医院有问题,在诊治过程中确实出现了错误;第二患方不理解,不清楚医疗过程的规则,不听医疗人员劝告;第三患方实属无理取闹。他说,如果出现了第一种情况,也就是说医院确实存在重大失误,或者是患方对医疗过程的规则不理解,那么大部分医院都愿意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但据他了解,大部分“医闹”现象都属于第三种。“医闹”把医院搞得不得安宁,面对这种情况,即使请公安部门介入,也难以控制局面。医院只能被动挨打,许多医院的领导和医政部门同志都受过不少委屈。“医闹”一旦发生,院方很可能会违心地付出一部分“安抚费”来作出让步。可患方会觉得医院没错为啥会赔钱?

  卫生公安联手打击“医闹”

  针对“医闹”一族,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要求医疗机构要坚决回击“医闹”破坏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不要给他们得逞的机会。目前,卫生部正在和公安等部门,就维护医院秩序问题积极沟通。毛群安说,“医闹”采取的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使用的是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手段。卫生部的态度,要坚决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不给“医闹”得逞的机会。

 
稿源: 大连晚报   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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