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对本市16家主要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结果,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占到违规广告总数的83.1%。
本次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83次,涉及7种医疗器械产品。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83.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16.9%。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市工商局核查处理。
目前,经市药监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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