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医疗机构的处方现状如何?被明令要求改变的药品商品名还能占领处方阵地吗?近来,安徽省卫生厅连续两次对全省21家综合性三级医院进行了处方抽检。抽检中发现,药品商品名已逐步退出医生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把药品“通用名取代商品名”作为明确的要求后,各医疗机构都强化了对处方的管理。安徽省在今年7月31日对全省21家医院的1050张处方进行统计,通用名占领了处方72.6%的阵地。到10月22日再次统计时,1050张处方中只有134张仍在使用商品名,通用名使用率上升到87.2%。
安徽省统计结果表明,全省三级综合性医院平均每张处方用药2.18种,抗生素使用率为38.8%,注射剂使用率为25.4%,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70.5%。
检查发现,部分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处方格式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书写字迹潦草,处方书写有缺项,药品剂型不清,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用量不符合要求,超剂量或涂改处无医师签章,皮试药物未注明皮试结果等。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进一步健全处方点评制度,通报不合理处方,按规定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给予警告、限制处方权直至取消处方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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