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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现行的签字制度符合知情同意原则

http://www.enorth.com.cn  2007-12-11 09:13
 

 
 
 
 

  针对不久前发生在北京的因家属拒绝签字导致孕妇死亡的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表示,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患方签字也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毛群安说,此事发生之后,卫生部召集了20多位法律和医疗方面的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与会专家认为,手术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签字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当中,应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手术之前,签字同意制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滥用权力。我们国家现行的签字制度是符合知情同意的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也是实行了手术签字的制度。

  毛群安说,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旦违反医疗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毛群安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时候,应该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同时,医疗机构在履行手术前签字同意义务的时候,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所在,讲清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治疗的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稿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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