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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 邵婷):2008年5月4日上午,记者参加了医科大学总医院举办的产前讲座,讲座将分成两次完成,本次内容包括观看产后婴儿护理录像,,由主任医师讲解孕期注意事项。
对于孕期用药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医科大学总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阎主任,阎主任说:“孕妇用药对胎儿有影响,所以有些人对医生开的药一概不用,而有些病不及时治疗会加速对孕妇身体的危害,继而影响胎儿。因此孕妇用药需慎重也不可避免。”
孕妇孕期用药原则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6、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7、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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