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马老先生与老伴在超市见到酸奶 “买一送一”促销,就买了一箱。回家仔细酸奶再有3天就过期了,可两位老人一个月都喝不了。来到超市要求退货,超市回答无质量问题是不能退货的;商家的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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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商场对“临界食品”进行促销必须做到:一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二向消费者做醒目提示。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产品,最后三天内则需要明示 “本产品即将到期,特价处理”等字样。未尽提示义务,涉嫌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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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汪先生买来蛋糕一盒,放于室内阴凉处。蛋糕一侧长出一小片灰毛毛。蛋糕的外包装盒上标注有 “常温下保存”字样。到蛋糕店里要求更换退货被拒绝。蛋糕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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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食品保质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保质期的意义一是保证食品在规定的期限内质量安全;二是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出售。蛋糕是在保质期内变质的,食品包装盒上标注常温下保存,若店方没有证据证明是消费者保存不当,店方应当对蛋糕质量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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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关女士一次买了10袋奶粉。儿子吃过此奶粉没几日就开始泻,治病花去医疗费900余元。后经有关检验,此奶粉为过期劣质奶粉。关女士找到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超市只同意退货,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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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等费用。...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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