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日)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9月底,各区县卫生、食药、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为学校配餐的供餐企业进行专项、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餐饮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校园教学环境和新改扩建学校的空气质量。
按照相关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分别与各区县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卫生安全承诺书,完成校园内餐饮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开学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检查。要对食堂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彻底检查一遍,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原料采取处理措施;外购盒饭的学校对供餐企业的资质进行一次核查,订购的供餐企业的食品卫生信誉度必须达到A级水平。
教育部门将和卫生部门重点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内食堂、餐饮单位和校外供餐企业,检查其餐饮食品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及其原料索证台账、库存食品原料的清查及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检查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和使用标识不全的食用油、无检疫证明的生鲜肉;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菜品留样和记录等情况。重点查阅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查阅学校、托幼机构与供餐企业订餐的合同和A级资质证明及与餐厨废弃物清运单位签订的清运协议。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