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试行)》,本市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设置服务站点或提供签约服务,为选择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
据该实施意见,本市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专业优势,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设施内老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探索推广远程医疗、移动医疗等多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发挥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专业照护优势,开办社区小型连锁养老机构,承接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北方网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