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期,有读者反映,在一些小零售店买到的进口食品(肉制品、奶粉、零食等)存在问题,有的产品标识不清,有的日期存在涂改现象。那么到底如何分辨进口食品真伪,出了问题又该如何维权呢?
如何辨别进口食品真伪?看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为正式中文标签,别以为没有中国字才是进口的哦。再看卫生证书。向销售商索要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同时还要查看商品报关单,有报关单的商品是正规商品,经过正规的报关手续和出入境检疫,才会有正规的报关单。
遇到问题如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应尽量索要发票,并保管好小票、发票、食品包装等。一旦遇到“问题食品”,这些都将是最好的证据。如能证明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维权途径:
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
消费者在日常选购食品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意食品包装上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标注有与食品安全、营养相关的必备事项,如果没有,就不要购买此类商品。
生产者不仅应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质量,还应关注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和发布以及新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变化,保证食品标签、标识的内容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销售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真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北方网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