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夏季尤其暑期正值游泳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全面检查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完善情况、水质检测及公示情况、禁烟标识张贴及禁烟管理落实情况、禁游标志张贴情况、卫生设施完备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消毒药剂的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情况等,确保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工作要求运营。同时着重检查消费者关注的点位,包括强淋及强制通过式浸脚池设置情况、游泳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情况、游泳池水自检情况等,尤其是针对个别单位强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强制通过式浸脚池设置不符合规范,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甚至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向游泳池倾倒药剂等情况,一旦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发现类似的违法现象或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无误的,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将现场向该单位下达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如果该单位没有限期整改达标,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将依法对该单位开展行政处罚。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卫生监督员还现场对游泳场所池水的余氯、pH值、浑浊度、池水温度、室温等指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
通过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了我区游泳场所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下一步,河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在游泳旺季加大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频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津云健康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