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天津ADR中心)联合天津市药监局第四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四监管办”),对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药物警戒远程检查(以下简称“GVP远程检查”),首次采用网络工具查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情况。
天津ADR中心
第四监管办
2022年4月国家药监局印发《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2〕17号),明确了药物警戒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查。远程检查可采用网络、视频、电话等方式开展检查。为此,天津市药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方案,对开展药物警戒检查进行了部署,天津ADR中心和第四监管办依据该方案开展此次远程检查。
远程检查使得检查时间更灵活,降低地域限制。尤其在当前疫情尚未结束的大环境下,远程检查解决了跨区流动的不便的难题。远程检查可以远距离实施审计操作,可满足经常性、即时性审计的需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满足经常性审计监督的需要。
天士力之骄公司
天津ADR中心与第四监管办的工作人员对天士力之骄公司的药物警戒体系工作展开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了体系文件、个例报告、人员资质、信号检测等,对电子系统的使用、电子及纸质表单的填写等也都进行了详细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