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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标志统一

http://www.enorth.com.cn  2001-10-12 13:05
 

 
 

【专题】保健食品与人体健康

 
 

  有关保健食品的广告,必须有明显的统一标志,以方便消费者识别。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做出的最新规定。

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规定,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影视、户外显示屏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须不间断地出现。在广播广告中,应以清晰的语言表明其为保健食品。

通知强调,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应严格依照由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进行宣传,不得超出和扩大。

  

 
稿源: 健康无忧   编辑: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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