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正在从“查”转向“管”,不再单纯靠对最终产品的市场抽检“查”出问题,而是依靠对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严格管理“管”出安全。
全国人大《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组日前调查发现,很多地方为保证入口食品的卫生质量,把监管的阵地向前推进,放到了田间和生产加工过程中。
这样的行动实际上已在全国展开,农业部去年实施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准备用8年到10年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为了同样的目的,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提出在“十五”时期实行“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的“三绿工程”,实行“从田野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卫生部正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逐步推广国际通用管理方法,将监督的重点从单纯的对最终产品的抽检过渡到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设计了乳肉制品、果汁饮料、调味品等10余个产品的HACCP应用模式,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推广。HACCP就是通过在一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使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危害得以消除或者减少到可以接受的水平。上海光明乳业抓住温度这个关键,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冷链”系统。它们从牛奶挤出后到加工、储存、运输的全过程都不会超过4摄氏度。为了保证消费者最终拿到的牛奶的质量,他们还为牛奶订户安装新型的保温奶箱,箱内温度可以在4个小时内不超过4摄氏度。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彭靖说,过去通过产品抽检发现问题时,生产的损失已经造成了,而HACCP着眼于预防,既保证食品的安全,又避免了生产浪费。
广东省积极推进良好生产规范(GMP)试点,通过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环境、技术、工艺的严格管理和检测,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广州市按照规范要求已对粤菜特色的烧烤食品采取了集中的加工模式,把全市的烧烤加工厂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统一建设,内部划分出独立的宰杀、加工等功能间,配备了完善的卫生设施。(邱红杰)
背景: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辅之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制度。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食品卫生法》,同时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
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近百个配套规章和近500个食品卫生标准,内容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处罚的管理等方面。
国家在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阶段立法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阶段,以及环境保护对农产品安全影响等方面的立法。此外,《刑法》中还对涉及各种食品卫生的犯罪活动规定了刑事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制定实施了《食品卫生法》的地方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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