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凡2002年10月1日以后,在本市出生的一周岁以内新生儿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将不再收取乙肝疫苗费,也就是说从10月1日起,本市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将负责对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工作的疫苗采购、技术指导、效果评价、社会宣传和培训工作。所有设置产科或开展接生工作的各级卫生医疗保健机构,要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为无禁忌症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第2针与第1针接种的间隔不小于1个月,第3针与第2针接种间隔不小于2个月,并要求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流动人口中新生儿也按照相同办法接种乙肝疫苗。
据悉,经市人民政府和投资评审中心招标采购,确定了本市儿童计划免疫使用的乙肝疫苗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每盒乙肝疫苗的包装盒与每支疫苗外都印有:“政府采购,天津市儿童计划免疫专用”字样。请广大市民对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注射乙肝疫苗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2303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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