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近公布了医疗机构9大类共38种制剂的最高零售价,自今天起,本市各医疗机构同品种、同规格制剂均应按公布的价格执行。
医疗机构制剂是医院自行调制、并经药监部门批准使用的标准制剂。上月本市公布了滴眼液、滴耳液、滴鼻液、口腔制剂、外用溶液和外用灭菌溶液6大类制剂的最高零售价,本月又公布了乳膏剂、搽剂、洗剂、涂剂、外用粉剂、酊剂、软膏、外用溶液和外用灭菌溶液9大类制剂的最高零售价。
上海市计委商品处有关负责人称,今年10月份以前公布的部分医疗机构同品种、同规格制剂,价格与此次公布的价格不一致的,按此次公布的执行。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市民,在今年的首次药品集中招标中,共有233个规格的质量较优、价格合理的药品参加投标后中标,今起执行中标后确定的零售价。凡未中标的药品,医保范围将不再支付费用。看病配药需要注意这一规定。
部分医疗机构制剂最高零售价(元)品名规格
最高零售价2%樟脑霜
每盒20克
1.92%水杨酸搽剂
每瓶30毫升
1.7白色洗剂
每瓶100毫升
330%冰醋酸溶液
每瓶3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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