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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非婚生育说不 修订计生条例对此没考虑

http://www.enorth.com.cn  2002-11-14 11:16
 

 
 

【专题】女性非婚生育?一石激起千层浪

 
 

  针对吉林省打破“非婚生育”限制的规定,昨日上午,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河南,“非婚生育”仍属违法。

  河南省计生委宣传教育处的王处长表示,《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审议之中,但其中也没有关于独身女性“非婚生育”的规定,在河南非婚生育仍属不合法行为。他坦言,这种现象多出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而河南地处中原,又是一个农业大省,传统的生育观念仍根深蒂固。这种情况在河南很少见,所以在重新修订《条例》时,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河南省目前不会做出这样的规定。

  据了解,对吉林省“非婚生育”政策的出台,河南大学生们反响强烈,其中也不乏一些理性的思考。一位中文系的大四女生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未婚妈妈’的。她必须有相当优越的经济条件,能够独立地抚养一个孩子;另外,她还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我觉得我不会选择这么做。”

  而另一位法学院姓李的女生说:“这种做法破除了封建传统(只有结婚才能有孩子),切切实实地保障了女性的生育权,这表明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已经意识到了一部分人的需求。”谈到她个人时,小李则稍微停顿了一下,说:“人的理念的改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我还不能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所以我不会做出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情。我虽然无法理解‘非婚生育’的行为,但也不会指责和干涉。对于她们的选择,我表示尊重。”

  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规定一出,受到了广泛争议。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樊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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