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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昨天提出了一个最新说法:允许医生也可以当“个体户”,他不隶属医院,从而避免了兼职、“走穴”的种种弊端。大部分医院、医生对此都表示赞成。
省卫生厅王副厅长介绍说,目前在广东省还没有这样的医生和机构,但是广东省卫生厅已对此开绿灯。估计不久广东省就会出现医生“个体户”,这些“个体户”或机构将以退休老医生、老专家、名气很大的医生为多。
昨天,媒体报道了国家卫生部反对医生“走穴”,关于医生在本地或异地兼职,即所谓“走穴”的种种说法再次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昨天,广东省卫生厅王智琼副厅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家卫生部未出台有关政策之前,广东省医生兼职必须要经过医院批准,否则都算私自“走穴”。
此外,记者电话采访国家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称,允许医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这是国家有关文件早已规定的,卫生部已经就医生兼职管理拟定了相关的文件,正在征求意见,可望在明年出台。届时,医生在当地或异地兼职,将更加规范。
院外执业要经医院批准
有关人士指出,医生在兼职过程中,如果仅仅是做一个手术就离开,对病人前期的检查、诊断、手术的准备等等都不参与,对后期病人的恢复、并发症发生的预防等等工作也不参与,怎么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呢?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所以对医生兼职应该进行规范。
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司长吴明江说,医务人员尤其是高级医务人员,是社会的财富,充分地发挥他们的才能,这对社会、对病人都极有好处。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要有执业地点,兼职行为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对兼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广东省卫生厅王智琼副厅长也明确表示,医生外出兼职出了医疗事故和发生医疗纠纷等,会影响到医院的工作安排和医院的名声。因此,现在广东省的医生要想到院外执业,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外,还要经过医院的批准。
允许医生成为“自由人”
医院兼职可能会引发医生挖走病人损害医院利益等情况。目前国际上有一种惯例,就是一位医生具有执业资格,但是他不属于某个医院,他可能是“个体户”,也可能是一个专门提供兼职医生的公司,哪里有病人请他看病或者做手术的话,这位医生就会像律师一样,跟病人(客户)签订服务协定,一般来说这些人是比较高级别医生、专家。
广东省卫生厅王智琼副厅长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也允许这种情况出现,比方说,一个肾移植手术做得很有名气的医生,他可以从医院辞职出来,那里有人请他做手术他就去那里,就像“个体演员”,哪里拍片就去哪里;也可以一群医生成立一个“演出公司”,他与现在医院的医生身份完全不一样,但是他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范。王副厅长介绍说,目前在广东省还没有这样的医生和机构,但是广东省卫生厅允许,估计在不久广东省就会出现,这些“个体户”或机构将以退休老医生、老专家、名气很大的医生为多。支农下乡不属于兼职
另外,医疗单位间根据需要,邀请兄弟单位的医学专家进行会诊,是一种正常的医疗行为,不属于兼职的范畴。同时,像卫生支农、医疗下乡、政府组织的医疗队等等,也不属于兼职的范畴。
卫生部人事司副司长张闽元说,医生兼职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其次兼职医生对于病人术后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医务人员兼职所取得的收入要透明化,不管收入多少,都应该得到税务部门的监督。总之,医生兼职应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反响反对私自走穴赞成“个体医生”
大医院:好处明显
许多大医院都有明文规定:在职医生不得“走穴”。他们对“个体户”则持赞成态度。
某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医生是医院的财富,如果他到外面兼职就等于带走了许多病人,也意味着带走医院的一部分效益。而这些医生的成长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医院对他的培养,如果允许这些医生到外面“走穴”,对医院是不公平的。他说,假如越来越多的优秀医生忙于“走穴”,势必会减少用于搞科研的时间,时间久了,不进则退,对医院对患者都不是一件好事。
一家综合性大医院一位领导不无担忧地说,就目前尚不完善的医疗秩序及管理体制而言,医生“走穴”难免会出现“抢病员”、“转病人”现象;再者,如果医生出诊的医疗机构是些“野门诊”肯定会影响自己医院的名声。同时,长此以往,也不利于医院对医生的管理,一旦出现意外或医疗事故,医疗责任容易混淆。
还有一些大医院的领导则认为,医生“走穴”所去的医疗单位未必具备大型医院较完备的医疗条件,“走穴”医生为病人诊断后,该医疗单位不完备的诊疗手段有可能不利于某些疑难病症的治疗。
他们认为医生“个体户”的出现,可以避免三种情况:一是挖走病人;二是出了纠纷,影响医院声誉;三是用心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田。
中小医院:喜上眉梢
一些中小医院却喜上眉梢。一家区级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的卫生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很大的一部分卫生资源分布在城市,而城市2/3的卫生资源又集中在少数大医院。如果有“个体户”,他们不像“走穴”那样名不正言不顺的,也不用像兼职大医院难以批准,这些退休老医生、老专家、名气很大的医生通过“传、帮、带”能使一些中小医疗机构和缺医少药的边远山区的医疗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广州某民营医院的一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医院医疗硬件设施虽然不错,但某些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所以他们非常希望能有一些知名专家教授能到该院坐诊。他认为,对于中小医院来说,优秀专业医生的到来,既提高了本医院的医疗水平,又可借知名专家这块招牌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增加医院的收入,对中小医院来说确实是一件大好事。
医生说法:早该如此
针对省卫生厅允许出现医生“个体户”的表态,一位知名外科医生说,国外早就是这样了,现在的有关“兼职”、“走穴”的讨论将因为这项政策的实施变得没有必要。
他说,兼职尽管是合法的,但毕竟是利用原单位的名气和资源,也难免会有挖医院墙脚的事情出现;“走穴”国家不允许,其危害就更加不用说了。其实,医生“个体户”跟名演员“个体户”的道理是一样的。
医生“个体户”与个体诊所有何区别
医生“个体户”与现在个体诊所和门诊部有何不同呢?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解释说,个体诊所和门诊部是一个医疗机构,可以是个人所开的,也可以是单位所开的。它必须在批准的地方行医执业,而且他所聘请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它需要有固定的场所、一定设备以及药品等。
而医生“个体户”则是一种身份。这个医生只要具备医师资格,按照规定进行执业登记注册,在规定的区域内(比如广州市、深圳市等),他可以到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执业行医,不隶属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他行医就像律师执业一样,他必须具有民事能力。而他们组成的社团或者公司也是不具备行医资格,但是可以向各个医疗机构提供医生,不同于现在的医疗机构。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具有医师资格证后,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执业证,具备两证就是合法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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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遭患者围攻案全省三年237宗省医师协会将设维权部今后医生挨打可获援助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刚刚成立的广东省医师协会获悉,以后医生被围攻、谩骂、殴打,可以从协会下设的维权工作委员会获得援助。
90名医务人员挨打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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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一名病人是正常死亡,结果家属闹事,竟然要护士跪拜死者,据了解,不少病人家属是无理取闹,广东省卫生厅说,即使医生有过错,也不能殴打漫骂医生,要采取法律途经解决问题。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省医师协会会长王智琼提到,不久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连发生几起患者殴打医生甚至刺伤医生的事件,这些事件一定要有个说法,不能不了了之。
少数不法分子医院闹事
省医师协会会长王智琼表示,医师协会将立即着手成立维权工作委员会和维权部。如果再发生医务人员被打事件,维权委会将介入调查,给被打医生提供咨询;一旦医生决定起诉,还会提供法律援助。
她认为,保护医生并不是针对病人,医院闹事的是极少数不法份子所为,但是足够让医生上班战战兢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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