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妻子坐“月子”,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丈夫可享受10天“产假”护理产妇。可近来很多“新爸爸”们反映,他们根本享受不了这一“优惠政策”。
江西省计生委有关人士透露说,根据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但是目前真正得到护理假的男士很少,说明很多用人单位对此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针对这一现象,他们将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强的措施来落实这项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