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4日起,武汉市合法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再需要申请生育指标,可自行选择生育时间。24日,印制一新的《生育服务证》将取代一直沿用的《计划生育证》。
据介绍,过去合法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必须在怀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指标,持证生育,未领取生育指标而生育的,会受到处罚。而且,领取指标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造成很多外出打工人员生育不便。实行《生育服务证》后,不再强调持证生育,领取时间也没有限制。
武汉市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是从“按计划生育”向“按政策生育”的转变,从“管理型生育”向“服务型生育”转变,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改革。
负责人还称,用《生育服务证》取代《计划生育证》,也折射出我国人口政策取得巨大成就,反映出从控制人口数量到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需求。
《生育服务证》不再是分娩、办理户口的必须凭证,而是育龄夫妻依法享受婚育保健服务的有效凭证之一。持有此证的城市无业居民和农村妇女,可免费获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生育服务证》,生育的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均可以在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最大的优惠。
同时,武汉市计生委强调,取消一孩审批制度并不意味放开生育。对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仍需进行审批后,持证生育。
据悉,2005—2020年,我国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出生的人口逐步进入婚育期,未来15年我国年均增加人口仍将在100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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