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局将从7月1日开始,对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生产销售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这是继2004年1月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据悉,天津市质监局将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督促生产企业尽快获证;9月1日起,组织各区县质监局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自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上述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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