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张浩 通讯员邵晓君):8月11日,天津市卫生局发布文件,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局立即组织监督机构对于近期出现在市场上的“离子水机”和消毒产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近期,一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销售产品时,擅用“离子水机”的名义宣称其可制备离子水或碱性水,并大肆虚假宣传其具有各种保健功能,有的甚至擅自标识有卫生部门许可批件,以此欺骗、坑害消费者。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经销消毒产品“希银TM牌银离子2000+”或“希银2000+”时,擅自在包装标签及广告中宣称或暗示疾病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
天津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2005年第10号《公告》和《关于查处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希银2000+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73号),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局立即组织监督机构对商场、电器城、超市、专卖店及饮水机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如发现上述“离子水机”和消毒产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以涉水产品名义生产销售、用于饮用水水质处理的“离子水机”,擅自更改卫生部批准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内容和范围,改制成“离子水机”生产销售或宣称保健功能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各区、县卫生局对在辖区内监督检查中如发现由深圳市百福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消毒产品“希银TM牌银离子2000+”或“希银2000+”(标识的备案文号为卫消备进字(2002)第0043号),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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