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妻子骑车去上班时发现了这些广告,她告诉我时,我还不相信,自己骑车又去了一趟,发现真的有10多张代孕广告贴在附近的3条胡同中。你说怎么还有这么荒唐的事啊?”8日,附近居民付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来到航空胡同,看见一张“代孕”广告上用黑色粗笔歪歪斜斜地写着“代孕10万元加生活费”的字样,最下方留有手机号。附近一小店的店员告诉记者,早上有10多张这样的小广告,城管队员清理过后,这儿只剩下一张了。随后,记者在航空胡同对面的金丝胡同,也发现了一张这样的广告。
“我在胡同都住几十年了,从来没听说有代孕的事,也没听说谁家不能生育,但想要个娃的事,应该是有人恶作剧吧!”家住航空胡同的张大爷说。
记者一直想通过“代孕”广告上的电话联系贴广告的人,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发送的短信息也石沉大海。19时许,该电话关机。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的顾新华律师认为:根据卫生部2001年8月1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认可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另外,代孕行为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应受到法律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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