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继续扩大生育险的范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将参加生育保险。”
在北京市政协举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通报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克利表示,下一步将重点督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情况,每年将开展针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专项检查。
会上,郭克利首先通报了近5年来北京市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调查结果。其中在签订合同方面,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集体、外商投资企业比例最高,90%以上的女职工都有劳动合同,股份制企业约为70%,非公有制企业仅有50%的女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另外,今年北京市10年期长期合同到期的有6万人,其中一半为女职工,这些职工合同续签、权益维护等将受到严密关注。
据了解,目前生育险的范围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还未纳入北京市生育保险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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