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历来是食品卫生监管的重点,近年尽管有了明显改善,但食物中毒事故仍屡有发生,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起数和人数占了很大比重。
记者从14日在北京召开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宣传贯彻会议上了解到,2004年卫生部接到饮食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重大食物中毒报告154起、中毒8575人,分别占所有就餐场所(包括集体食堂、家庭、饮食服务单位、其他)的38.8%和58.8%,虽然比2003年所占的比例有所减少,但仍然是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场所。
另外,由于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企业规模、卫生意识和条件、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我国食品安全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小型餐饮业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距离卫生许可证发放要求差距较大,还有少数甚至是无证无照经营;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状况较差,学生、建筑工人饮食健康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消费者盲目选择一些露天摊点、大排档、小餐馆等卫生状况较差的场所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后缺乏向卫生部门举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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