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餐饮业发展迅速,2004年全国餐饮业实现销售额近7500亿元,但目前的餐饮卫生状况还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为动员全社会关注餐饮业食品卫生,卫生部14日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宣传贯彻会议。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晓川说,2004年全国餐饮业的销售额比1978年增长了近140倍,人均餐饮消费576元,是1978年的34倍。2004年全国的餐饮业数量(不含食堂)已达400余万家,从业人员2000多万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餐饮卫生不仅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更与公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此,卫生部专门制定并发布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制定规范旨在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身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规范提出,餐饮业经营者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另外规范还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实施危险性关键控制点分析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加工操作卫生要求等分别作了比以往更加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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