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北京、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等6个省市的芝麻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大肠菌群超标。 2、脂肪酸组成不符合纯芝麻酱的特征指标。 3、脂肪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4、标签标注不规范。
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2005年7月31日生产的春明牌芝麻酱(原浆麻汁酱380克/瓶),大肠菌群及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消费者在选购芝麻酱产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避免挑选瓶内有太多浮油的芝麻酱,因为浮油越少表示产品越新鲜。 2、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 3、生产时间不长的纯芝麻酱( 20天以内)一般无香油溢出,外观棕黄或棕褐色,用筷子蘸取时黏性大,从瓶中向外倒时,酱体不易断。 4、芝麻酱一般有浓郁芝麻酱香气,无其他异味。掺入花生酱的芝麻酱有一股明显的花生油味,甜味比较明显。掺入葵花子的芝麻酱有明显的葵花子油味。 5、取少量芝麻酱放入碗中,加少量水用筷子搅拌,如果越搅拌越干,则为纯芝麻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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