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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高薪养医加收处方处置费 卫生部试点被驳回

http://www.enorth.com.cn  2006-03-21 14:40
 

 
 

2006 关注医药 关注健康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提出建议,应该降低药价,同时,提高医生技术性服务的报酬,即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性诊疗服务收费,本来是卫生部在去年提出的“城镇医改”方案中一项主要内容,但目前已经被驳回了。

  委员提案:降低药价设处方处置费

  朱宗涵委员认为,除了减少药品购销流通环节外,降低虚高药价,还应该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15%~20%的加价,不仅直接降低了医院药房的药品单价,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止医生吃回扣行为。因为,医生即使开贵药,也无法增加医院和自己的收入。

  但目前的状况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目前大多数医院,特别是中小医院的60%以上的收入是“卖药收入”。朱宗涵担心,在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很难增加的情况下,如果“一刀”取消药品加价,很多中小医院将面临破产。因此,朱宗涵同时建言政府,应该在取消药品加价同时,为补偿医生付出的技术性诊疗劳动,物价部门应该为医院加设一个收费项目———“处方处置费”。

  朱宗涵委员认为,“处方处置费”和门诊挂号费相似,应该按照主治医师、主任医师这样的分级,不同技术水平的医生可收取不同级别的“处方处置费”。

  卫生部希望在两省做试点被驳回

  “卫生部甚至做了关于收取‘处方费’的具体方案,但目前已经无法实现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性服务收费是规范公立医院“公益化”运行的促进手段。卫生部去年曾经设想,在取消药品加价,降低虚高药价,降低设备检查费用和高值耗材费用的同时,对每个医生处方加收“处方费”。

  为了减少群众的看病负担,卫生部还考虑,处方费的一半由政府“埋单”,另一半由患者支付。比如,一张处方处置费,物价部门的定价是20元,那么,患者只需付其中的10元钱,另外10元由政府财政支付,算是政府增加投入对医生技术性劳动的补偿。

  但是,卫生部的这一改革方案还没有试运行就受到阻碍。毛群安说,去年,卫生部曾先后希望在两个省做试点,但当地发改委认为,如果加设收费项目首先需要听证;在听证前的论证过程中,大家都认为,现在群众只能接受药品或其他医疗服务收费降价;如果现在提加收一项诊疗费,肯定会遭到所有人的反对。因此,在虚高药价和其他诊疗花费没有降下来的情况下,短期内,医院不可能加收医生“处方费”。

 
稿源: 世界医药   编辑: 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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