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个体医院的灯箱上赫然打出了“长征医院皮肤科”的字样,而长征医院表示,他们根本没有设立过分院。
21日上午,记者来到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附近的一条小路,远远就看到墙头处的灯箱上标明“长征医院皮肤科”几个字。来到近前,记者才发现这个灯箱的另一面标明的是“永昌医院”。这家医院门外的院墙上还写着“由长征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某某某届时应诊”的宣传字样。进到院内,记者询问这里是否是长征医院时,医护人员表示这里以前是长征医院的分院,如今改名为永昌医院。亮明身份,该院两名医护人员解释说,此前这里是长征医院的分院,灯箱上才会出现“长征医院皮肤科”字样。如今虽然已经结束合作,但考虑到灯箱还可以使用,才没有将灯箱拆除。至于门口墙壁上的宣传,这名医生确实是长征医院的医生,行医资格也确实在该院。
长征医院表示,他们并没有在其他地点设立分院,宣传上的这名医生此前确实在该院工作,但如今早已经退休多年,所以其行为也与长征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河北区卫生局相关领导表示,这家永昌医院是一家经过卫生部门许可的社会力量开办的医院。如果该医院没有经过长征医院许可,而擅自在灯箱上标明“长征医院”字样,已经是一种严重违规的行为。此外,该医院的这名医生既然已经从长征医院退休,那么墙上的宣传也就不能再继续使用长征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字样。他们将立即责令该医院拆除灯箱和规范宣传,以免给患者带来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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