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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有关部门着手制定《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该《规划》已在市规划局网站公开,听取公众意见。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本市共规划新增床位近3万张,保障2015年达到7.5万张,按照户籍人口千人床位指标达到6.94,比“十一五”提高2.05张。“十二五”期间建设包括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诊疗中心在内的龙头机构22个,新增床位近1.7万张以上。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11个,共新增床位1.2万张,其中外围五区县99个,新增床位6008张。
《规划》包括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外围各区县新城和乡村地区。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今后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水平,将达到15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覆盖所有居住区和村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覆盖到每个居委会和村,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每5万人或每个街道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双城3公里内、其他地区6公里内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30-50万人设置一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每个区县新城有一家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一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在原有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基础上保障每个新城有一家急救中心,一家疾控中心,一家卫生监督所和一家妇幼保健机构;每个组团有一个卫生监督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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