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邵晓君):随着春节临近,市民出外聚餐的增多。为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保障全市广大群众餐饮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卫生局特别发布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提醒广大市民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1、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做到餐前、便后洗手,不要暴饮、暴食;
2、到饭店就餐,首先要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店;其次要看饭店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再次要看服务员个人卫生。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室内外环境脏乱、餐厅内有油烟味或其它不愉快气味;服务员工作服脏、留长指甲、不讲从业卫生的饭店就餐。
3、就餐时发现卫生问题要保存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提示各餐饮业经营单位树立法律意识。各餐饮经营单位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加强自身管理。
1、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处,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就餐者的监督。
2、严格按照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进行管理,不得临时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
3、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和接待能力供餐,避免造成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的运转时交叉、不消毒使用而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不采购无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不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
5、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的布局进行加工,避免食品、工具容器的生熟交叉污染。
6、冷荤菜品的加工必须严格按“五专”要求操作,即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涤消毒设施。
7、必须保障餐具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保证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
8、制售盒饭的餐饮业单位,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在加工过程中烧熟煮透,当餐制作,当餐供应,并提示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
9、建立百人以上大型集体用餐登记留样制度。
10、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立即报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机构。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对餐饮业卫生监督,严格依法进行监督,着重加大聚餐活动的监管力度。
1、加强对餐饮业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卫生问题,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2、建立24小时值班和报告登记制度;保证食品卫生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食品卫生问题要认真受理,受理工作做到有接待、有调查、有处理、有答复。
3、对重大投诉事件实施紧急现场处理。
4、对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现场及可疑食品,按规定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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