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食品商务网报道,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发布2010年第一期关于对部分报纸期刊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陕西省生殖保健中心、化维纤胶囊被曝光!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莲湖分局2010年第一期关于对部分报纸期刊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局《2010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对辖区广告发布单位及广告主的广告活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近期我分局对本辖区广告发布单位及广告主在第一季度部分报纸、杂志上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现监测情况如下:
广告监测的基本情况:
(一)监测范围内检查报纸类广告:3月23日《华商报》监测广告41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保健品广告3条,其他类(招聘、招生等)广告33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条,违法率为2%;2月9日、2月23日《陕西建筑报》监测广告3条,未发现违法广告;3月23日《西安晚报》监测广告19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其他类广告14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条,违法率为5%。
(二)监测范围内检查杂志类广告:2010年第2期《高压电器》、2010年第1期《中国油脂》未发现违法广告。
(三)检查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具体内容:
1、3月23日《华商报》B9版上,陕西省生殖保健中心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利用国家机关及领导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并且出现绝对化用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2、3月23日《西安晚报》14版上,“化维纤胶囊”经销商以抗组织纤维化西北中心的名义发布的“心肌梗死、心绞痛、心衰有救了”广告中,出现“北京专家来陕亲诊”等语句,利用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证明,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