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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实现2011年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天津市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从明年1月1日起推广禁烟,在明年6月31日前全面实现无烟医院目标,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完成戒烟门诊建设。
调查显示,天津市医务工作者的总吸烟率达18.2%。为实现全面禁烟的目标,天津市将重点建设24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及示范基地”,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推动全面禁烟工作。在明年1月31日前,天津市各区县卫生局将成立区县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在全市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范围内全面推动禁烟工作。各医院要在门诊大厅、重点区域和吸烟常见区域张贴禁烟规定和禁烟标志,并在医院大门口明确告知。明年6月31日前,将实现全面禁烟,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也将完成戒烟门诊建设。明年9、10月份,市卫生局将邀请媒体,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将适时向社会通报。
“无烟医院”八项标准
要有符合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原则的控烟制度和有效的实施措施;所有室内场所应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吸烟工具;在医院入口处有明确的提示进入无烟医院的标志,场所内所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配合无烟环境创建的材料宣传;医院内须设有控烟监督员,对场所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医院所属区域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和方法,对患者提供戒烟指导;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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