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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中心正式对外开放,首日前来做鉴定的糖尿病患者达到73人。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出台的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自13日启动实施,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作为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第一鉴定中心于13日上午开始接待前来做鉴定的患者。参保人员可以拨打电话23627134进行咨询和预约,做鉴定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进行血样采集,鉴定中心严格核实参保人员身份。
因鉴定中心目前1个电话不能满足需要,正在增加电话,新增号码确定后将在北方网健康频道及时公布。
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首次鉴定须知
需化验的项目及注意事项
空腹血糖、“糖耐量实验、胰岛素功能测定”,三个时间点测定的数值和糖化血红蛋白。如空腹血糖过高,化验餐后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参保人取血前一天晚上12点以后禁食水。取血当日早7:30至8:30到院。取三次血过程中禁食水。
费用报销
首次申请鉴定登记“城镇职工”:鉴定费用按门大标准联网结算;“城乡居民”:鉴定费用自费。
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复查登记须知
办理复查登记与首次办理门诊特殊病糖尿病鉴定登记的诊断标准相同。已发生糖尿病住院治疗的病人办理复查登记时,可持既往(限两年内)在本市二、三级原糖尿病诊断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到一中心医院鉴定中心直接申请办理鉴定。相关材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记录(小结)及符合鉴定标准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住院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鉴定中心应依据网络信息严格甄别上述医疗文书真实和可靠性,材料不齐或存在疑义时,按规定重新鉴定检查。被鉴定人需在本鉴定中心进行血样采集,按要求进行化验检查。
复查接续费用报销
鉴定费用按门特标准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鉴定中心接续费用可不受糖尿病治疗医院范围限制。逾期者按首次登记办理,间断期间鉴定费用按门大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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